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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网络也要有道德规范

1999-12-1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张敏 邱傅彬

眼下,通过上网获取信息已成时尚,但电脑和互联网的普及也使一些不法分子乘虚而入。11月24日,一署名为WLJZ的人在某信息港发出这样的“信息”:我想买/求:制式或军用手枪;发布时间:99.11.24;成交价:2000至5000;联系方式:Szmx@xxxx.net.备注:如果枪好火力强,价格好商量。

这一事实暴露出有人在网上做非法交易,而在网上组织非法活动的也大有人在:8月6日,一署名adxx的网民在网上说:进入mud可以练“法轮功”,还可以杀人。

人们该如何面对电脑网络上存在的种种弊端?网络服务者的责任是什么?应怎样增强网民的社会责任感?对此,清华大学刘书林教授说:网络信息传播是一种新型传播方式,其参与人员的广泛性、随意性、相对保密性、伪装性以及信息的可信和不可信的混合,增加了分辨真伪的难度,这是以往的信息传播媒介不曾有的。因此,社会应根据这一新变化作出相应的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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